根据权威信息,1993年至1995年期间缴纳的社保年限 属于工龄 ,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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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工龄的关系
工龄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工作时间,社保缴费年限(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均计入工龄。1993-1995年期间正常缴纳的社保年限应纳入总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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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补充说明
若1993-1995年期间单位未缴纳社保,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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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前在国企/集体企业的正式工龄、军龄、知青下乡年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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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允许补缴过渡期费用后认定(如湖北要求补缴1988-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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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龄计算的特殊情况
若1993-1995年期间因单位原因中断缴费,且不符合视同缴费条件,则可能不计入工龄。但需结合个人档案、劳动合同等材料综合判断。
总结 :1993-1995年期间正常缴纳的社保年限属于工龄,若存在单位未缴费但符合视同条件,也可额外计算。建议通过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