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00808自考的核心重点涵盖商主体法、商事行为法及六大单行法(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需重点掌握商事法律关系特征、商行为分类及特殊规则,并熟练运用有限责任、破产清算等核心制度解决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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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总论基础
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法律关系,具有兼容性、技术性、营利性三大特征。需区分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民法侧重平等保护,商法则强调交易效率与安全。商事主体包括商个人、商合伙和商法人,其商事能力受法律特殊限制。 -
商主体与商行为
- 商主体:重点掌握商事登记程序(强制登记、全面审查)及商号权保护规则,如商号与商标的区别(商号区分主体,商标区分商品)。
- 商行为:分为一般商行为(如商事代理)与特殊商行为(如票据、保险),需理解营业转让、连锁经营等特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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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单行法要点
- 公司法:公司设立条件、股东权利义务及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划分。
- 破产法:破产清算顺序(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与和解协议效力(需法院裁定认可)。
- 票据法:票据无因性、文义性特征,以及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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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应用与案例分析
结合真题高频考点,如“证券承销方式(代销、包销)”“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船舶优先权范围”等,需通过案例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
提示:复习时建议以大纲为纲,结合历年真题强化高频考点,尤其关注2024年修订的《公司法》及《破产法》新规对实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