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最新政策,产假期间薪资发放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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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山东明确将增加的60天产假(含陪产假15天、育儿假10天)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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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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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 :按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或顺推至前12个月)实际工资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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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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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单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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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的,全部由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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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及《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需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总结 :山东产假期间(含增加的60天)公司必须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与产假前工资挂钩,社保覆盖与未覆盖情况分别由社保基金和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