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孩产妇的产假为158天,若为剖腹产(属于难产)则额外增加15天,总计173天。
- 基础产假构成:国家规定的基础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广西在此基础上对一孩产妇增加60天地方奖励假,形成158天标准产假。
- 难产额外假期:剖腹产被明确界定为难产,依法可增加15天产假。一孩剖腹产总假期为158+15=173天。
- 二胎及多胎差异:二胎产妇的地方奖励假为70天(非60天),剖腹产合计为98+70+15=183天;多胞胎每多一婴再增15天。
提示:具体天数需以医院出具的难产证明和单位政策为准,建议提前与人事部门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