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158天
2025年湖北省产假最新规定如下,综合全省政策及地区差异说明:
一、基础产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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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 :女职工可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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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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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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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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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长产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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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延长 :自2021年11月26日起,湖北省将产假从 128天 延长至 158天 ,其中剖腹产可额外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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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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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十堰市 :女职工产假为 128天 (十堰市针对仍在产假或生育假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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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 :女职工产假为 158天 (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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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偶陪产假
- 陪产假时长 :延长至 15天 (从产前休假中扣除),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休假。
四、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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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可享受 10天育儿假 ,未使用的可结转下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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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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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生育津贴按原工资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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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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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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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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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以单位实际操作为准,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各地政府最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