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基础+60天奖励
2024年女性职工产假政策在延续国家98天基础产假的多地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产假至158天,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奖励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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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法律规定产假为98天,包含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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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产假
各地普遍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增加30-90天奖励产假,部分地区如西藏、广东、甘肃等延长至128-158天,甚至1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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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二胎及以上可享1年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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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黑龙江、海南:接近半年(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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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苏州:女职工产假+生育假可达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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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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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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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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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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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产钳/胎头吸引器 :增加15天。
三、产假计算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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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产假从产前休假开始计算,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例如,2024年3月1日生育,产假结束时间为次年1月10日(共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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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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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按病假待遇发放,需提前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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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未参保的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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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区差异示例
地区 | 总产假天数 | 特殊情形增加天数 |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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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158天 | - |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苏州 | 158天 | - | 同上 |
四川 | 158天 | 60天(含30天原延长) |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西藏 | 1年(128天) | 30天(原延长) | 同上 |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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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假政策需符合人口计划生育规定,违法生育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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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延长天数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如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政策仍适用未享受完的延长产假。
以上信息综合自国家及各地官方文件,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