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最新政策,湖北省二胎产假为 158天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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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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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延长产假
湖北省额外增加 60天产假 ,总产假为 158天 (98天+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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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生育
- 难产: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5天,共173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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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总结 :湖北二胎产假为158天,包含国家98天基础产假和地方额外60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进一步延长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