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人事关系两地分离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档案转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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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管理优先
若现工作单位为国企、事业单位或具备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主管单位),可直接将档案转至该单位管理,无需异地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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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人才市场托管
若单位无管理权限(如私企),需将档案转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托管。需办理调档函并携带身份证、就业证明等材料办理手续。
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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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接收证明
在原户籍地或现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开具接收证明,注明接收单位名称、地址及个人签名盖章,寄送至原单位或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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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档函办理
需到现工作地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明确接收地址和联系方式,用于原单位寄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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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调取与更新
档案调取后,及时更新户籍或工作地信息,确保人事关系与档案一致。若需使用档案,可回原存放地或现工作地办理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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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档案丢失 :调档过程中需核对调档函信息,确保档案安全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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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要求 :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人才市场存放档案的期限为2年,逾期需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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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 :根据《档案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按规定管理档案,必要时可通过社保部门或档案馆查询档案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