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我国企业职工病退政策全面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覆盖范围更广、门槛更低的“病残津贴”制度。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限制,只要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可申请,津贴标准参照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并随国家调整同步上调。
-
政策核心变化:原病退政策要求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且缴费满15年,新政策仅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覆盖所有参保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
-
津贴计算方式:累计缴费满最低年限且距退休5年内的,按待遇领取地养老金标准发放;未满最低年限的,根据缴费年限核定领取月数(如缴费5年可领27个月)。
-
申领流程简化:通过社保局官网或APP线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跨区域办理无需返回原参保地。
-
动态调整机制:津贴随养老金政策同步上调,距退休5年时需重新核算标准,达到退休年龄后自动转办退休手续。
-
特殊情形处理:领取期间恢复就业并缴费的,次月停发津贴;未通过定期复查鉴定的,将暂停或终止发放。
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尽早通过官方渠道提交申请,并关注待遇领取地社保局的具体实施细则。政策全文可查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