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计算
工厂搬迁后老员工工龄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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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计算法
若员工在甲、乙单位的工作时间不间断,应连续计算工龄。例如,员工从A厂工作3年,后因搬迁至B厂继续工作2年,总工龄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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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法
若因非个人原因(如工厂搬迁)导致工作间断,可扣除间断期后合并计算工龄。例如,员工因工厂搬迁中断工作1年,后续工作2年,则总工龄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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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或高危工作的职工,连续工龄可按以下标准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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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矿工、高温(≥32℃或≤100℃)或低温(<32℃)工作:每满1年折算为1.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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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铅、汞等):每满1年折算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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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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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1年 :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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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 :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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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个月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计算 :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3倍),则按3倍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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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经济补偿标准按3倍计算,但总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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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工龄 :特殊工种或高危工种的工作年限应计入总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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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时记录等材料,以支持工龄计算和补偿主张。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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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明确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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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定义一般工龄的包含范围。建议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认工龄计算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