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的制定部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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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这是我国法律的主要制定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如宪法、刑法、民法等)。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通过的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国家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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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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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总理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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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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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需经国务院法制办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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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狭义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广义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由不同层级机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