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主要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三个核心阶段,具体如下:
一、立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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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
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自首材料,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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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与审查
根据案件性质确定管辖权,重点审查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标准。
二、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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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措施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收集证据并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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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终结
完成侦查后,将案件材料、证据及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
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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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
审核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核实证据合法性及完整性,必要时可退回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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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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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时,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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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 :证据不足或符合法定免责情形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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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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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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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与辩护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律师可依法会见。
法律依据 :整个流程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