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抗诉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关键点?
检察院抗诉的最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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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时效:检察院抗诉的时效规定为两年。从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检察院在两年内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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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条件:检察院抗诉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 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
- 原审裁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判断法律适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解释是否恰当。
- 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检查审判过程中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
- 裁判结果是否公正合理,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判断裁判结果是否与事实和法律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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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程序:
- 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经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启动抗诉程序。
- 制作抗诉书,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存在的错误之处,并阐述抗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 将抗诉书提交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会对抗诉书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则会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人民法院收到抗诉书后,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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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调查:检察院在对申诉案件进行立案复查或者直接决定提请抗诉前,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阅原始案卷材料、询问相关当事人和证人、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评估或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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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的诉讼化:检察监督的诉讼化改变了申请监督案件的办案模式,取消了之前的立案阶段,当事人的监督申请被受理后能够一律进入审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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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的多样化: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这使检察建议的适用得到了法律保障,实现了对民事诉讼全过程的多元化监督。
这些最新规定旨在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