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休产假期间的考核以基础工资为主,绩效通常不计入评估,具体待遇根据产假时长和单位规定执行。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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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津贴保障
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参保),按学校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发放。若低于原工资,学校需补足差额;高于则不得截留。基础工资不受影响,但绩效可能暂停或按比例发放。 -
绩效考核处理
产假属于法定假,教学成绩和绩效一般不纳入考核。部分单位可能参考产假前后工作表现或同事评价,但需确保程序公平透明。 -
不同时长的待遇差异
- 2个月以内:工资全额发放,绩效不受影响;
- 2-6个月:工资按90%发放,绩效减半;
- 超过6个月:工资按工作年限70%-80%发放,绩效停发。
教师可优先关注生育权益保障,具体细则建议提前与单位人事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