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转岗、分流或申领失业
医院倒闭时在编人员的处理方式需结合法律保障与实际情况,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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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医院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补偿标准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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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流程
原社保机构在接到新单位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新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
二、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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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调剂与转岗
优先考虑将编制人员调配至其他运营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或根据岗位评估提供内部转岗机会,尤其对经验丰富的老员工给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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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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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年龄较大、难以适应新岗位的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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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退养 :部分医院会提供离岗退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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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单位调配 :通过政府或卫生部门协调,安排至其他公立医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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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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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与工资结算
员工有权要求医院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若医院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主张额外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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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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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后,员工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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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破产时,职工工资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但需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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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途径
若医院拒绝依法处理,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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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仲裁 :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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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通过法院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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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获取 :可复制医院倒闭通告、调档或要求原负责人开具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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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保留可能性 :部分情况下编制可能随人员流动转移,但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
建议员工及时了解当地医疗保障政策,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机构,以最大化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