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差不会被合法劝退。任何学校以成绩为由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均属违法行为,家长和学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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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劝退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7条,学校不得因学生成绩差、升学前景不理想等原因开除或劝退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至初中)的适龄儿童必须完成九年教育,参加中考是学生的法定权利,学校无权强制“分流”或要求签署“自愿放弃中考”协议。 -
学校劝退的常见动机与手段
部分学校为提高升学率,可能通过隐性施压(如暗示转学、推荐职高、不发放教材等)变相劝退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此类行为违反教育部“全员参加中考”的规定,且即使家长签字,协议也因违法而无效。 -
家长如何应对违规劝退
- 拒绝签字:明确要求学校保障孩子参加中考的权利;
- 保留证据:录音、书面通知等可作为投诉依据;
- 向教育局举报:拨打12391或通过官方渠道实名投诉,教育部门需依法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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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对“差生”的保护趋势
近年教育部多次发文强调禁止提前分流,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中考报名。部分地区(如合肥、黑龙江)已出台细则,明确“初中未毕业不得转入中职”,违者将追责。
总结:义务教育阶段成绩差≠失去受教育资格。若遇劝退,家长需坚定**,学校应履行教育职责而非追求升学数据。教育公平的底线,不容任何理由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