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辞退员工而采取放长假的做法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执行方式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若企业因经营困难停工停产,依法支付工资并履行程序,则属合法;若以“放长假”为名变相裁员、单方降低待遇或未提供劳动条件,则构成违法,员工可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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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放长假的核心条件:企业需证明停工停产的真实性(如订单不足、疫情等不可抗力),并提前向员工说明原因、期限及工资标准。首月需支付全额工资,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可按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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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操作的典型表现:针对特定员工放长假(如报复投诉者)、未与员工协商或未报备劳动部门、假借经营困难之名持续降低待遇等。此类行为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并索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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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应对策略:若遭遇不合理放长假,应保留书面通知、工资流水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或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法院判例明确支持劳动者在此类情形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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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建议:若需停工停产,应通过工会或职工大会协商,制定书面方案并向劳动部门备案。避免针对个体操作,确保程序透明,否则可能面临更高赔偿风险。
企业需平衡经营压力与法律底线,而员工应警惕变相裁员手段,及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