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则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且差额征税时以差额后销售额为准,同时允许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判定免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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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标准与纳税周期
以季度为纳税期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门槛为30万元;按月申报的则为10万元。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纳税周期,但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
差额征税与不动产销售的特殊处理
若企业适用差额征税(如劳务派遣),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是否免税。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可单独扣除,剩余部分不超过标准即可免税。 -
兼营业务的核算要求
兼营不同应税项目(如货物销售与服务)的小微企业,需合并计算总销售额,不再分别核算。但销售不动产部分需单独扣除后判定免税。 -
政策适用与转登记
一般纳税人若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超500万元,曾可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但该政策已于2019年底截止。
提示: 企业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纳税周期,并注意销售额的合并计算规则,确保合规享受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