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计提
增值税的计提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业务性质进行区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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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采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抵扣制度,无需单独计提增值税,但需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并结转未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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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当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抵扣,无需当月计提。
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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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达标时
若月销售额未达到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标准,需按月全额计提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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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不达标时
无需计提增值税。
三、增值税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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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若结果为负数,则无需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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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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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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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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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由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仅在无法开具专用发票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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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行为 :如货物代销、自用等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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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缴纳 :增值税需按月申报,申报后根据税务机关通知缴纳。
增值税的计提需结合纳税人类型、销售额及业务性质,确保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合理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