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提分录的核心操作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销项税与进项税差额,月末结转未交或多交增值税。 关键亮点包括:销项税额随收入确认同步计提、进项税额需取得合规发票方可抵扣、实际缴纳时区分“已交税金”与“未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销售商品时,按不含税收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提销项税额。例如销售10,000元商品(税率13%):借记“银行存款”11,3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00元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元。购进原材料时,取得5,000元发票(税率13%):借记“原材料”5,000元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元,贷记“银行存款”5,650元。
月末需结转应交增值税差额。若销项大于进项,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次月缴纳时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若上月已预缴税款,需通过“已交税金”科目过渡,月末结转冲抵。
小规模纳税人处理更简单:销售时按含税价全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需注意免税项目(如自产农产品)和特殊业务(如固定资产购置)的税务处理差异。
企业应确保分录与实际业务、发票流一致,定期核对“应交税费”明细账与申报表数据。若遇政策调整或复杂交易,建议结合最新法规或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