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主张优先受偿
当房地产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业主应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了解破产程序与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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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状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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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未交付的房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产权未转移仍属开发商财产,可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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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房产因开发商破产清算,产权仍归开发商,但可能被纳入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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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破产进展
- 通过法院公告、清算组通知等渠道,及时掌握清算进度。
二、申报债权与参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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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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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如2025年3月10日前),向破产清算组提交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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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后,将参与债权人会议,对清算方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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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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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债权人之一,有权参与讨论债务清偿方案,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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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代表参与,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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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护自身权益的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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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审查
- 重点关注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房款、赔偿损失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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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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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认为权益受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解除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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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专业律师起草诉讼材料,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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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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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政策支持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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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物业撤出导致社区问题,可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等待新开发商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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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防范与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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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二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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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注意保留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防止因证据不足影响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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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烂尾楼,需区分按揭**和分期付款两种情况,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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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产权登记
- 若房屋已建成且房款结清,可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转移手续,确保产权归属。
通过以上措施,业主可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减少损失。建议全程委托专业律师参与,提升**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