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商贷转住房公积金**(简称“商转公”)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直转”模式(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直接转为纯公积金**;二是“结清转贷”模式(非合作银行),需先结清商贷再申请公积金**。 关键条件包括: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房屋已办产权证、商贷还款满12个月且无逾期、征信良好,且需原商贷银行同意。 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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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资格与模式
若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合作(如建行、工行等),可选择“直转”模式,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否则需走“结清转贷”模式,需在结清商贷后1个月内申请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贷部分不可转为公积金**。 -
准备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婚姻证明、原商贷合同、房产证、近12个月还款记录等。“直转”需额外提供银行同意书;“结清转贷”需提供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异地缴存者需补充缴存证明。 -
办理流程
- 直转模式:向原商贷银行提交申请→银行开具同意书→携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通过后完成抵押变更。
- 结清转贷模式:公积金中心预审→自筹资金结清商贷→1个月内提交结清证明等材料→公积金中心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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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且期限需扣除已还商贷年限。
- 抵押方式可选本套房产顺位抵押或另一套房抵押(后者额度≤评估值60%)。
- 部分城市要求家庭唯一住房,且需同步办理解押手续。
提示: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并预约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熟延误。若公积金**额度不足,可考虑组合**或自筹差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