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要工资可通过以下部门或途径解决,具体选择需根据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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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是主要负责部门,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建议优先通过电话投诉(如12333)或现场举报,处理时效快且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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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
通过劳动仲裁是解决工资纠纷最有效的法律途径。仲裁免费且无需律师,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若用人单位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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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可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将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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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或**中心
可拨打工会**热线(如12351)或向农民工**中心求助,部分情况下可提供法律援助或协调解决。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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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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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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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建议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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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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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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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公或逾期不执行的,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