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征地补偿标准明细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三大类,具体金额根据土地类型、区域划分和房屋结构差异化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4-6倍年产值),房屋重置价最高达200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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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耕地补偿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公益用地为6倍。不同县市划分多个区片,例如西昌市区片综合地价最高达73000元/亩,木里县最低为53600元/亩,补偿比例从3:7至5:5不等。 -
安置补助费
根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耕地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补助费不超过15倍年产值。例如,德昌县安置费比例为3:7(土地补偿费30%,安置补助费70%)。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 青苗:未收获作物按季度产值补偿,粮食油料成熟不予补偿。
- 房屋:钢结构最高1650元/平方米(布拖县),砖混结构最高1640元/平方米(昭觉县),简易结构最低110元/平方米(西昌市)。
- 其他附着物:围墙、堡坎等按材料类型补偿,如石堡坎最高175元/立方米(越西县),水泥粪池最高120元/立方米(宁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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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补偿与衔接
2024年7月20日起实施新标准,此前已获批项目按旧标准执行。各县需公开补偿细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提示:具体补偿需结合当地最新文件,建议咨询自然资源部门或参考政府官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