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三大类,具体金额根据房屋结构、面积、市场评估价及地方政策综合计算,同时设有奖励性补偿鼓励配合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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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及平方米单价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货币补偿以评估价为准,产权置换则需结清新旧房屋差价。 -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用
- 住宅搬迁补助费每户1200元,非住宅按实际协商或据实补助。
- 临时安置费按人口每月补贴,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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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及附属物补偿
耕地补偿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倍数计算,人均耕地≥1亩的补偿不低于10倍,每减少0.1亩增加3倍,上限30倍。附属物如仓房、围墙等按类型单独补偿。 -
奖励性补偿
对积极配合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益(如不要求安置住房)的住户,地方政府额外发放奖励金,具体标准因地而异。
提示:实际补偿可能因区域、项目类型(如交通能源类)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征收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