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及2025年执行情况,四川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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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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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区片综合地价 :按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倍数增加3倍(上限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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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耕地 :按耕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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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土地
- 交通能源、大型水利等项目建设用地需实地调查产值,不得使用全县平均数据。
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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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 :由市、州政府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每5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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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原则 :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农村住宅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
三、安置方式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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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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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基本住房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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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多样化安置,满足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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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等社保体系,费用用于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四、政策调整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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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区片综合地价每3年更新一次,补偿标准参照相近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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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细化 :各市(州)根据土地类型、区位、产值等因素制定具体标准,如成都市双流区未明确具体金额,但强调安置房要求。
五、法律依据
- 以《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基准,结合地方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