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修高铁拆迁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地方政策,结合房屋类型、区位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核心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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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以征收决定公告时同类房地产市场平均售价为基准,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 房屋评估价 + 装修费 + 搬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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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临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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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费 :住宅每户350元,周转过渡需计算2次;非住宅按实际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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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置费 :提供短期周转住房或支付补助,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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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
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30-50元/平方米补偿,或按10个月一次性补助。
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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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适用于无宅基地或不愿置换的情况,包含房屋重置价、装修费、搬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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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迁建安置 :优先选择,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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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置换 :按相同地段1:1面积置换,产权调换需签订合同。
三、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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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无房产证 :以实际建造面积和结构评估,结合当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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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补偿 :主动配合拆迁或放弃安置权益的,可获额外奖励。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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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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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如宅基地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确定。
注 :具体金额需结合房屋评估结果、区位及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