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公司未开票收入的做账需同步确认收入与增值税纳税义务,核心要点包括:以自制凭证入账、按简易计税计算税额、区分免税额度申报,且后续补开发票需冲销原分录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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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未开票收入需通过自制销售单据(如发货单、收款凭证)作为原始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销售额×征收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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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申报
- 未超免税额度(月10万/季30万):未开票收入与已开票收入合并填入“免税销售额”,无需单独区分。
- 超过免税额度:未开票收入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按1%征收率单独填列,与已开票收入分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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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调整
若客户补开发票,需冲销原未开票收入分录,重新按开票金额确认收入及税额,确保账务与申报表一致。
小规模企业需定期核对未开票收入明细,避免漏报或重复计税,同时利用财务软件(如好会计)智能化管理可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