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且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这一要求适用于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旨在杜绝痢疾、伤寒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传播风险,同时通过每日晨检制度动态监控员工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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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年度体检义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需每年体检并持证上岗。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如餐饮、美容行业)同样适用该规定,且健康证需标注检查日期以避免超期无效。 -
体检范围与疾病防控重点
体检主要筛查“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患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日常晨检需记录发热、腹泻等症状,异常者需离岗直至康复,确保食品安全链条无漏洞。 -
健康证明的数字化趋势
部分地区已推行电子健康证,通过“爱山东App”等平台可在线申领和亮证,方便监管核查。但无论纸质或电子形式,有效期均为1年,逾期需重新体检。
食品安全始于健康管理。经营者需严格履行体检义务,同时结合晨检、卫生培训(如“四勤”要求)等多重措施,筑牢消费者健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