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职称转评规定主要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结合岗位变动、年限要求及专业匹配性制定,具体如下:
一、转评基本条件
-
岗位变动要求
-
以农村教师身份取得职称后,交流到城市学校需按城市评价标准转评,且农村与城市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
调动到更低一级学校(如从高中到初中)或教育机构(如教育发展保障中心)的教师,无需转评。
-
-
工作年限限制
- 同级职称转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需满足原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新岗位工作满1年,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二、专业匹配与业绩要求
-
专业转换规则
-
中学教师:原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如信息技术类教师可申报数学类职称),且业绩材料需与申报专业一致。
-
职业学校教师:可直接申报新专业职称(如机电教师转数学),但需提供相应专业业绩。
-
-
业绩材料要求
- 需提供符合新岗位评价标准的业绩,包括优质课、教学成果、获奖情况等,且专业需与申报职称一致。
三、申报流程与通道
-
申报流程
-
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包括申请表、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业绩材料)。
-
参加面试、教学展示或专业知识测试等评审环节。
-
-
评审通道
- 提供正常评审通道和绿色通道(针对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评审速度更快、条件更优。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跨级限制 :仅允许同级职称转评,不可跨级晋升。
-
指标管理 :需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优先推荐空岗教师。
以上规定综合了岗位变动、年限、专业匹配及评审流程等核心要素,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