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 不按照社保年限计算 ,而是根据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的 累计实际工作年限 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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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年假天数与职工的 累计工作年限 直接相关,与社保缴费年限无关。社保仅作为劳动关系的一种保障,不计入工作时间或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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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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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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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年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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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上 :15天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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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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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当前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即使之前在其他单位工作过,也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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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低于法定标准安排年假,否则需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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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年假计算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社保年限不影响休假天数。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法规执行,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