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盖楼需经过村委会、乡镇政府、县规划建设局等多部门审批,核心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实地勘察、发放许可证和最终确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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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初审
建房户需先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建房目的和选址。村委会审核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及土地使用规定,通过后签字盖章并转交乡镇管理部门。 -
乡镇政府审核与实地勘察
乡镇建办受理申请后,派专人实地核查土地性质、相邻关系等,确认无异议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并指导填写建设申请表。 -
县级部门终审与发证
材料提交至县规划建设局(或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最终审批,通过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成后,需由乡镇验收并上报县级部门,最终办理《不动产权证》。
提示:城市建房需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需额外提供用地、规划等前置许可证件,流程更为严格。务必确保各环节材料齐全,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项目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