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将小区私搭乱建行为定性为侵犯相邻权,业主可依法要求停止侵害并索赔,同时强调物业有义务制止违建并上报行政部门。
一、民法典对私搭乱建的核心规定
- 相邻权保护:私搭乱建若妨碍通风、采光、通行或公共安全,即构成对相邻不动产权利的侵害,被侵权业主有权主张恢复原状或赔偿。
- 业主共同管理权:小区公共区域(如屋顶、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擅自占用或改建属于违法行为。
- 物业责任:物业需及时劝阻违建行为,并向城管、规划部门报告,但无权****。
二、私搭乱建的典型危害
- 安全隐患:违规施工可能破坏承重结构,堵塞消防通道;
- 资源侵占:挤占公共空间,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 邻里矛盾:损害其他业主权益,破坏社区和谐。
三、遇到违建如何**?
- 向物业或居委会投诉,要求其履行管理职责;
- 向城管、规划部门举报,行政部门可责令拆除并处罚;
- 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可依据民法典第288条提起相邻权诉讼。
提示: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共建安全宜居环境。发现违建行为应积极反映,避免个人擅自处理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