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事业单位女职工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实施, 厅局级女干部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63周岁,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延迟至58至63周岁,普通女职工退休年龄则调整为55至58周岁,政策提供弹性选择与自主申请机制。
延迟退休政策根据职务与职称分级实施: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巡视员的女干部,退休年龄自60周岁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63周岁;县处级及以下女干部若具备高级职称,可申请延迟退休,政策提供两种方案——默认路径为60周岁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至63周岁,或自主申请55周岁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至58周岁。普通女职工(无高级职称)法定退休年龄从55周岁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阶段过渡至58周岁。
该政策强调自愿弹性原则,已退休人员不受新规影响,各地需加强政策宣导与过渡期管理。政策通过渐进式调整避免代际冲击,同时为高技术人才保留职业发展空间,平衡劳动力供给与个体权益。未来女性职工退休安排需结合职务、职级与健康状况综合规划,建议持续关注地方实施细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