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后需在次月申报个税,但申报时需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计算基础。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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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与原则
企业需在工资实际发放的次月15日内完成个税扣缴申报,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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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必须基于实际发放金额,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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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企业原因延迟发放工资(如拖欠8个月),员工可暂时不申报个税,待工资发放后再进行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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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未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申报可能导致税务信息不准确,甚至引发稽查风险。个体工商户需特别注意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义务。
总结 :工资发放后次月申报个税是法定要求,申报时必须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不可提前或滞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