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退役军人社保补缴新规主要围绕补缴条件、程序、费用承担及政策适用范围展开,具体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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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服役期间未参加或中断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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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视同缴费
服现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仅限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需自行承担。
二、补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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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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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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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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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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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提交至社保、医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无需个人主动申请。
三、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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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由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承担,财政补助按中央省市县四级分担,省级政府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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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按补缴时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承担。
四、补缴年限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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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限制
补缴总年限不超过军龄,且无需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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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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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当年标准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基数+政府补贴)×军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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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按当地规定基数和费率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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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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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仅限未达15年缴费年限的情况,可延长或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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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断缴期间需补缴,与单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注意 :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补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