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十五年后参保人去世,家属可依法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三项待遇。具体权益和办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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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参保地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补贴丧葬费用。金额通常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6倍,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
遗属抚恤金
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可申领,发放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例如:缴费满15年发放9个月抚恤金,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最高24个月。计算基数为去世前最后一个月养老金水平。 -
个人账户继承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领取完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可由法定继承人全额提取。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以上待遇需在参保人死亡后6个月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领取。建议家属及时联系当地社保局,避免权益受损。社保“长缴多得”原则同样体现在身后待遇中,持续缴费能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