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65岁未缴满15年养老保险的解决方案包括:继续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终止保险关系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其中,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后参保的补缴规则不同,前者允许延长缴费5年后一次性补足,后者需逐年缴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提供基础养老金与补缴选项,但待遇较低。
-
继续缴费:若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接近15年,可选择延长缴费至满足条件。例如,60岁退休时已缴10年,需再缴5年方可领取养老金。
-
一次性补缴:2011年前参保者,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部分地方政策允许特定人群直接补缴,但需按当前基数计算费用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时,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保险,按当地标准享受待遇,适合经济压力较大或剩余年限较长者。
-
终止关系领取余额:作为最后选择,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但将丧失终身养老金及医保权益,需谨慎考虑。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结合缴费记录、经济能力及预期寿命选择最优方案,避免因政策差异或操作延误影响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