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项目管理费费率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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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标准 :施工企业需按工程造价的1.4‰缴纳管理费,该费用包含工程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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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及构筑物工程,与2001年《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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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标准 :根据工程总投资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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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000万元: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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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5000万元: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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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10000万元: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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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50000万元: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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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万-100000万元: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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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万元: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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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按工程总概算乘以对应费率,例如总概算5000万元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为5000万×1.00%=500万元。
说明 :以上信息均来自海南省官方文件及行业规范,施工企业管理费与建设单位管理费需区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