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安全生产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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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责任主体与制度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的培训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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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覆盖范围
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确保全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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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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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需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管理知识及应急处理等七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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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从业人员需熟悉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及事故应急措施,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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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实施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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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自主培训或委托机构培训,确保培训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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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详细培训档案,记录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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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管理
对被派遣劳动者纳入统一管理,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法律依据 :上述职责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4年修订)及《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执行,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