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任主体是 企业 ,具体责任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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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企业 主要负责人 (如董事长、总经理、矿长等)需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这是企业的核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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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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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门 :通常承担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属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培训职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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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门 :可参与培训指导、担任讲师或评估培训效果,但非主导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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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部门角色
煤矿等特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但 不直接承担企业内部培训责任 。
总结 :企业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体责任方,主要负责人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和安全部门协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