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垃圾处理、公厕维护、市容市貌监督等核心职能,是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部门。其工作亮点在于推动垃圾分类、优化清洁服务、协调多部门联动治理,直接关系基层环境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分点展开职责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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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体系管理
负责规划垃圾中转站、填埋场及焚烧厂布局,监督收运流程,重点推进垃圾分类政策落地,通过宣传引导居民参与。 -
公共厕所建设与维护
统筹城乡公厕标准化改造,确保设施清洁、无障碍化,尤其在旅游区或人流密集区提升卫生服务水平。 -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组织街道清洁、小广告清理、占道经营治理等行动,联合城管、社区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整洁有序的公共空间。 -
环境卫生宣传教育
通过社区活动、新媒体等渠道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例如倡导减少塑料使用或参与植树绿化。 -
应急事件处理
在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牵头组织环境消杀、医疗废物专项处置,阻断污染传播风险。
总结提示:县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需公众配合,居民可通过举报违规行为、践行分类投放等方式参与共建,共同打造宜居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