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局(即交警部门) 不属于交通局管理,而是归公安局系统管辖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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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明确
交通警察是公安系统中的专业警种,隶属于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交警支队),而非交通局。其职责包括交通管理、事故处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等,均属于公安职能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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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和第七十八条,全国及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交通警察作为其下属警种,执行具体执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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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分工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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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公路、水路及地方铁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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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负责治安管理、交通执法及事故处理等,交警是其下属机构,负责执行交通管理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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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局与交通局分属不同系统,交警的直接上级为同级公安机关,而非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