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 同一单位内(不含法人)的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以上岗位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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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兼任限制
安全员在同一单位内(非法人单位)只能担任上述三个岗位中的一个,不可同时兼任两个或更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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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独立性
注册建造师等施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属于不同岗位,但同一人不得同时担任多个项目负责人(需符合例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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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项目的区分
限制适用于同一单位内的不同岗位,不涉及不同项目间的岗位兼任。例如,同一单位内可分别担任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两者。
总结 :安全员岗位具有排他性,同一单位内需专注单一职责,避免职能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