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交通事故全责情形可归纳为以下五类,结合动态图解和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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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绿灯 :红灯亮起仍通行或绿灯时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均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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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路口违规 :未让右方或直行车辆先行,违反《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二、违反车道行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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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车道未让行 :未让已进入车道的车辆或直行车辆先行,导致追尾或刮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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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逆向通行,负全责。
三、车辆操作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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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车/倒车 :车辆失控溜坡或违规倒车引发事故,责任方为操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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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车门危险 :开门观察不周或开门时车辆移动导致碰撞,可能造成伤亡。
四、违反道路通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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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禁行区域 :驶入禁行道路、桥梁、隧道等,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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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头违规 :在有禁止标志/标线或特殊路段(如人行横道)调头,引发事故。
五、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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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违规 :货物超长/超宽/超高或遗洒导致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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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让右方来车 :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方车辆先行,违反《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各类交通行为优先通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