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4年后主动辞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劳动者可主张补偿或赔偿金。 关键点在于:主动辞职一般无补偿,除非单位有过错;违法解除可获2N赔偿(28个月工资);协商解除可能获得N补偿(14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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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的补偿规则: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自愿辞职且单位无过错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辞职原因是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长期欠薪、****等),可视为“被迫辞职”,仍可主张N倍补偿(工作满1年=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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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的补偿标准: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位需支付N倍经济补偿。14年工龄对应14个月工资(不足半年部分按0.5个月计算)。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含奖金、补贴,但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按3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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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若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需支付2N赔偿金(即28个月工资)。例如,虚构违纪事实或未提前30日通知解雇均属违法,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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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年限最高12年(但赔偿金2N仍按实际工龄计算)。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仅适用于单位单方解除且未提前通知的情形,不适用于员工主动辞职。
提示:实际补偿需结合工资水平、离职原因和地区政策综合判断,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