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以上或占比10%以上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企业裁员需要报备或备案的人数标准如下:
一、报备或备案的触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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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标准
- 裁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裁减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时,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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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除人数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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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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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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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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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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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备或备案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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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
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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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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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情况、工资支付、社保缴费等用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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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计划、实施时间、步骤及经济补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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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证明、裁员条件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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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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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报备的区别 :
报备通常指向劳动行政部门的正式报告,备案可能仅需内部记录。具体要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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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护 :
被裁员工若属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群体,用人单位需额外保障。
以上信息综合了《劳动合同法》及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