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被开除,但实际操作中常采用非直接方式。具体如下:
一、法定开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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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违法
包括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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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工作且无改善
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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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试用期内经考核确认不符合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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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实际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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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退与逼退
通过调岗、降薪、边缘化(如安排后勤岗位)等手段,迫使员工主动离职,而非直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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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淘汰
通过内部竞聘机制筛选员工,评分标准常由上级决定,缺乏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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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
部分国企通过不续签劳动合同变相解除劳动关系。
三、经济补偿
依法辞退时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形无需支付: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违法等法定情形。
总结 :国企开除员工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实际中多采用劝退、逼退等柔性方式,以降低法律风险。员工若遭遇不合理对待,可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