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裁员是否需要备案取决于裁员规模和比例,具体如下:
一、备案的触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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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比例≥10%但<20人
若公司裁减员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至20%之间(含10%但不含20%),则需向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提交书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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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比例≥20人
若裁减员工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无论比例如何,均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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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的计算
无论裁员比例如何,用人单位均需按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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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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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裁员,需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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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要求包括:提前30天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报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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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该条款明确了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要求。
总结 :仅当裁员比例≥10%且人数≥20人时需备案,不足10%但人数≥20人需备案,均无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