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65岁员工被单位辞退的补偿情况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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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关系
65岁员工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5岁、男性60岁)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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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用工需支付报酬
若单位在员工退休后仍继续用工,但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
二、违法辞退情形
若单位在员工未达退休年龄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非法定理由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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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标准 :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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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赔偿 :若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如单位单方面解除),可主张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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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且合同明确约定解除时支付补偿,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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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计算中,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工资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建议 :若涉及经济补偿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咨询专业律师**。